「网贷」网贷终局年:立案长征路 清退的“良”与“不良”
根据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的数据 , 截至2020年3月31日 , 全国实际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139家 , 比2019年初减少86% 。
时间节点上 ,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 监管层也明确表示 , 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 。
不管是互金行业从业者还是P2P出借人、借款人 , 心中似乎已有共识:这个在中国生长十三年的行业 , 已经迈入终局 。
一些平台被司法介入 , 一些平台进入清退的进程 , 出借人对这个行业的期待从收益最大化转变为损失最小化 。 纵观已有案例 , 无论何种方式 , 对出借人来说都很难是圆满的结局 。
立案只是收回损失的万里长征第一步
出借人的终极目的并非坐观平台高管坐牢 , 核心诉求还是尽快收回出借款项 , “只要钱回来 , 平台干啥、高管干啥跟我没关系了 。 ”
在很多案例中 , 出借人发现平台立案后 , 高管失去自由 , 没有人来主持平台工作 , 于是又向公安机关请愿 , 希望高管能够在短期间维持平台的追偿工作 。
如去年证大集团戴志康自首后 , 新沪商联合会希望以商会组织的力量配合上海市政府 , 同时还希望戴志康能够出来主持全面工作 , 新沪商联合会全体会员企业家联合发起5-10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基金 , 以支持证大集团政策经营 。
一旦平台被“一锅端” , 高管因涉嫌某些罪名被起诉甚至判刑 , 其追偿主观性会降低 。 此外 , 尚在还款周期内的借款人心中也会摇摆:这钱是还还是不还?更遑论存在恶意逃废债意图的部分“坏人” 。
另外一种情形则是经侦介入平台后 , 警方会在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利益的前提下 , 尽可能地先协调平台方及其相关股东与出借人达成清偿方案 , 敦促相关责任人成立制定清退、兑付计划 , 如天天财富(在警方的监督下发布兑付方案)、众汇贷等 , 其中 , 接受兑付方案的出借人获得相应退赔;而未接受兑付方案的出借人则需等待司法宣判 。
如深圳平台绿化贷的警方通报 。
肖飒律师曾表示 , 在非吸案件中 , 办案机关没有为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的法定义务 。
但这并不是公安机关的失职 , 公安机关的核心职责是搜集犯罪证据 , 递交法院审判 , 法院的核心职责是依据法律、既定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 ,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现有资产进行处置 , 但这个处置过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结束 。
我们能够看到的是 , 很多平台被立案后 , 法院正式开庭往往在很久之后 , 这一方面由于相对分散的出借机制导致全面取证较为困难 , 另一方面平台的资产核算尤其是债权核算也较为复杂 。
最典型的案例当属“e租宝” 。 “e租宝”自2015年年底被公安机关立案后 , 直至2019年下半年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回款 , 因其涉案数额巨大、资产难以清算 , 变现回款是一项极为缓慢的过程 。
在立案侦查阶段 , “e租宝”相关资产贬值速度极快 , 如豪车和飞机等 , 需要在资产处置机构的管理下处置拍卖 , 在正式拍卖成功前 , 每月的管理费用数额都不小 。
那么回款比例呢?立案时 , “e租宝”的待收总额为703.97亿元 , 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 , e租宝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 , 未兑付集资款为380亿余元 。
而根据已经收到“e租宝”回款的投资人反馈 , 回款比例在30%到40%之间 。
清退的“良”与“不良”
2018年夏天那场密集的爆雷潮之后 , 许多平台高管都被限制离境 , 平台备案无望 , “三绛”压力之下许多平台放弃持续运营 , 主动清退 。
各地方一般都要求清退平台向当地监管报备 , 兑付需在监管监督下进行 。
如果平台确实有真实运营的债权和底层资产 , 监管在处理中更倾向于让平台以市场化的方式减少出借人的资金损失 , 出借人可以静待相关债权的追偿和资产的处置 。 但资产处置是一个漫长的工作 , 估值可能会有一定折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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