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新媒体中南建设信披违规背后的资金“乌龙”


观点地产新媒体中南建设信披违规背后的资金“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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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小长假刚过 , 深交所的工作人员们便开足了马力 , 并在5月7日这天连续给两家房企送去了监管函 。
其中 , 有一份送到了中南建设的手上 。
深交所指出 , 于2016年至2019年里 , 中南建设存在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 , 或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但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形 。
从表述上看 , 中南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于“应尽披露义务而未尽”之上 。 对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这个点 , 深交所并未提出太多异议 。 函中表示 , 深交所要求中南吸取教训 ,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寥寥三百余字的监管函 , 看起来问题似乎并不大 。
虽然函中未曾明确要求中南对于此事进行回复 , 不过 , 众人心中的疑问仍然存在——为什么这部分对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没有进行披露?
对此 , 中南方面回复观点地产新媒体 , 公司作为主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 发展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 的确存在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小 , 公司更多通过对项目公司股东借款的形式进行投资的情形 。
据中南解释 , 有关投资虽然形式上表现为股东借款 , 但跟监管规则关注的财务资助有关很大不同 , 有关资金并不获得固定的资金使用成本 , 而是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回报 , 分享项目的利润;从形态转化角度看 , 有关资金不存在归还问题 , 而是在有关项目利润分配后进行清算 。
“由于有关股东借款实质上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投资 , 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过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把它视为财务资助 。 因此没有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履行相应的审核和披露程序 。 ”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 深交所在对公司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关注到了有关情况 , 认为有关股东借款虽然实质是主营业务投资 , 但形式上构成规则要求的财务资助 , 不能免去规则要求的责任 。 因此 , 中南根据深交所要求也进行了整改 , 接下来会对发生的财务资助进行审核和披露 。
依照中南的解释 , 这次收到监管函似乎只是企业在操作层面上出现了“乌龙” 。
不过 , 毕竟事情牵扯到了财务上的问题 , 中南建设的股价也难免受到了一些影响 。 截至5月7日收盘 , 中南建设每股报7.94元 , 跌幅1.37% 。
另外 , 监管函中还提到 , 中南在过去三年时间里 , 除了未披露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 , 还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 也正因为此 , 未披露的这部分财务资助 , 自然也就引起了坊间对中南资金情况的诸多猜测 。
从方式来看 , 对于各家房企 , 尤其是像中南等奉行“高周转”扩张模式的房企来说 , 这种母公司直接进行“输血”的行为实属常事 。
能够看到 , 就在放假之前 , 中南才刚刚公布了一笔对子公司的借款事宜 。 4月30日 , 中南建设表示 , 为了促进南通阅湖项目发展 , 公司拟向持股45%的南通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1亿元 , 用于项目的运营开发 , 借款期限6个月 , 按天计息 , 年化收益率12.5% 。
再往前一个月 , 3月31日时 , 中南宣布拟向各持股34%、30%的重庆南唐府和重庆金南盛唐分别提供借款10.42亿元、2.76亿元 , 以用于项目的运营开发 , 借款期限为18个月和13个月 , 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1.32%和10.4% 。
而除了已经公布出来的财务借款事宜外 , 早在2019年12月6日时 , 中南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一份财务资助方案 , 其中提到 , 中南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人民币86.9亿元以内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 , 或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并表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如今看来 , 深交所“盯上”中南的由头 , 似乎就是关于这一部分财务资助的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