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晨报@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省高院出台《意见》30条( 二 )


营造激发动能的法治环境
【生活晨报@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省高院出台《意见》30条】《意见》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 树立服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意识 , 依法纠正不适应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和做法 , 充分发挥法院裁判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 , 严厉打击使用暴力强行揽工、破坏生产经营、收取保护费等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社会治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 , 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等行为 , 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 坚决防止滥用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加剧企业经营风险的行为 ,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 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专项行动 , 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 , 建立金融案件统一协调机制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依法妥善审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各类案件 , 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高科技、新能源、新领域、特色产业、文化创新产业及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司法保护 , 助推我省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坚决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落到实处 , 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妥善审理重大项目落地、园区承接和大都市大县城建设等方面的行政纠纷案件 , 坚决纠正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环节的不作为、不规范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行为;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 , 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 加强“五类案件”执行工作 , 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服务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及重点项目建设 , 为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
营造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
《意见》提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 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滥捕和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 持续加大对我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 , 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 , 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机制 , 大力支持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美丽山西建设 ,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
营造人民满意的民生环境
《意见》提出:要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 让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 , 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 ,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 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扎牢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 , 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 ,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及试点经验的推广 , 推动形成家事审判“山西模式”;加强诉讼服务集成建设 , 畅通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 , 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