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山东年底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率要100%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
 「政务」山东年底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率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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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共分5个评价等级
根据《工作方案》,山东“好差评”评价体系的评价主体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评价对象为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中心、站点、窗口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评价主体如何进行“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评价主体通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或现场评价,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具体来说,要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张贴静态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基层服务点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提供书面评价表格,并按照要求将数据归集,于5个工作日内上传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没有在服务现场作出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可在自办事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
还要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要求省和各市政务服务平台、部门办事服务系统要统一接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利用统一“好差评”评价页面,完整采集、实时报送办件数据和评价数据。除以上两种评价渠道外,还有社会各界“综合点评”以及政府部门“监督查评”等方式。
“谁办理、谁负责”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
“好差评”评价结果怎么用?根据《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
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
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根据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奖惩,并作为年终政务服务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 「政务」山东年底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率要100%】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 杜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