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部:探问北京垃圾分类四大焦点问题


 综合执法部:探问北京垃圾分类四大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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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题:探问北京垃圾分类四大焦点问题
新华社采访人员关桂峰、田晨旭
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分?不分怎么罚?做好准备了吗?如何确保新规落地实施、形成长效机制?围绕社会关注的北京垃圾分类四大焦点问题,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
焦点一:怎么分,谁来分?
[看条例]北京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看实践]家里是不是要摆放四个垃圾桶?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居民可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即两个垃圾桶,一个放厨余垃圾,一个放其他垃圾,而纸张、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单独放在一个袋子里。对节能灯、蓄电池、水银血压计等有害垃圾可以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 综合执法部:探问北京垃圾分类四大焦点问题】据了解,北京垃圾分类不实施“定时定点”,也不采取强制撤桶和厨余垃圾破袋投放,而是灵活采用固定式、流动式等方便居民交投,其中固定式主要包括固定桶站和专人值守的分类驿站。
厨余垃圾与其他类垃圾混放混装是制约垃圾分类的一大难点,对此,北京市城管委固废处相关负责人说:“现阶段,我们更追求厨余垃圾分得纯,餐巾纸、牙签可不能图省事扔进厨余垃圾,得丢到其他垃圾中。”
[专家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四分法”中的“其他垃圾”发挥“容错作用”,也就是说,如果居民无法十分精准地判别,可以将其置于其他垃圾中。这种做法可操作性高,也能减轻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抵触心理。
焦点二:违规了,怎么罚?
[看条例]个人违反条例第33条规定,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33条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看实践]自5月1日起,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强化专项执法。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将重点检查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严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罚款不是目的,刚开始还是以教育引导为主,体现人性化。”温天武说,对极少数态度恶劣经劝阻还拒不改正且多次违法的,才会处以罚款。
海淀区海淀街道苏州桥西社区是垃圾分类的试点社区。“谁对垃圾分类有意见,我就找谁跟我一块擦垃圾桶。罚钱意义不大,让他亲力亲为去做,观念更容易改变。”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春燕说。
[专家说]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说,这样的分类要求体现了北京市更注重服务端发力,寓管理于服务。要以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在推进垃圾分类的开始阶段,广泛争取多方配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长远来看,要逐步增强垃圾分类立法和执法的刚性,既靠自觉也要形成强大的外部约束。
焦点三: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看条例]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强化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此外,条例对相关部门责任都进行了相应规定。
[看实践]人人参与才能保证垃圾分类落到实处。受疫情影响,北京市线下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但是网络直播、微信小课堂等线上宣传、电视开机画面宣传、垃圾分类网课等都在积极开展。近日,北京市垃圾分类宝典小程序上线,小程序后台数据库录入了3000余种垃圾品类,拍照或语音输入即可识别垃圾类别、如何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