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乘人员』福建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人民网福州4月28日电(余杉芳)日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下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减量控大”目标。
据了解,安全守护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部署阶段方面,即日起至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题宣传,通过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落实查纠阶段方面,6月1日至11月30日,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组织开展全省统一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提升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 『车驾乘人员』福建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按照省安委会及省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治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