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制度(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

员工培训制度(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
为加强我公司教学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公司发展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之一章总则
第1条教学和培训的主要目的
1.1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水平,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效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满足岗位要求;
1.3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其个人职业生涯发展 。
第二条教学和培训目标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岗位技能,激发他们对知识和发明的渴求,挖掘他们更新知识和才能的潜力,打造一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
第3条教学和培训原则
3.1普遍性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 。
【员工培训制度(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3.2系统性原则 。公司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要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活发展 。
3.3全面性原则 。员工的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 。
第二章教学培训管理
之一节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教学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部门、分层次组织 。
人事管理部作为公司教学培训的主管部门,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管理公司的教学培训工作,负责公司整体教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和掌握 。
总行各部门、分行将本部门、本分行的教学培训工作分开 。在人事行政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
第五条总行总经理室的重要职责
5.1落实董事会对公司教学和培训的要求;
5.2审核批准公司年度、季度和个人教学培训工作规划;
5.3审批公司教学培训费用的申请;
5.4监督教学培训主管部门的教学培训工作 。
第六条总行人事行政部的重要职责
6.1制定公司年度、季度和个人教学培训计划;
6.2组织实施教学和培训;
6.3负责公司教学培训费用的管理;
6.4指导各部门开展教学和培训;
6.5评估教学培训的后果;
6.6完成公司分配的相关教学和培训义务 。
第七条总行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
7.1编制部门教学和培训工作计划;
7.2组织实施部门教学和培训;
7.3组织员工参加人事行政部开展的教学和培训 。
第八条各部门组织的教学培训必须报人事行政部批准,并纳入公司整体教学培训工作计划 。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
第九条各分行负责管理本分行及所辖各级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 。重要职责包括:
9.1制定分公司的教学和培训工作计划;
9.2组织实施本分部的教学和培训工作;
9.3组织员工参加总行相关部门开展的红豆博客教育培训 。
第二节教学训练计划的编制
第十条培训部门开展教学培训要制定教学培训规划 。培训规划包括长期培训规划和短期培训规划 。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分行制定的教学和培训计划应报总行人事行政部备案,并接受监控 。
第十二条教学培训规划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者客观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
第十三条教学培训规划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3.1相关部门对教学和培训提出要求或建议;
13.2分析和确认教学和培训的需求;
13.3了解教学和培训的目的;
3.4确认培训对象、内容和 ;
3.5确认培训场地和设施;
3.6制定教学和培训的成本预算;
3.7提出了评估洪都博客教育培训的 。
第三节教学培训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比例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 。要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学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培训需求设立教学培训专项费用,人事行政部为教学培训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
第十六条员工教学培训经费由总行统一管理 。
16.1由总公司各部门组织的教学培训费用需提出申请,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支付 。
16.2分公司自行开展员工培训,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批准 。总行计划财务部拨付培训费用,分公司实施培训 。
第十七条可以在教学培训费用中列支的项目 。
17.1培训费;
17.2讲师的教学费用和相关人员的劳务费;
17.3教材和其他材料的费用;
17.4场地费用;
7.5直接用于教学和培训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八条聘请公司外人员编写教材或讲课时,可按社会通行标准支付讲课费或劳务费;公司 教师承担教材编写和教学义务,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按社会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
第四节教学和训练程序
第十九条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应根据本部门教学培训计划和员工教学培训需求,提出教学培训实施计划 。
第二十条教学培训实施计划由培训需求方通过OA系统提交至教学培训审批流程 。
第二十一条教学培训实施计划经上述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
第二十二条总行各部门、分行组织的教学培训活动,由各部门、分行具体实施 。
第二十三条教学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组织部门应对教学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培训结果报总行人事行政部 。
第三章教学培训体系及其实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培训体系由基础培训、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和不同层次员工的后续指导组成 。
培训系统见下表:
基本功
内容重要的是公司的企业文化、行为准则、岗位职责等所有员工都应该知道的内容 。
经营管理的培训
内容是各级管理者应该掌握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才能 。
专业培训
重要内容是对各业务线的岗位技能和业务人才的培训 。
后续指令
以非全日制学习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后续教育、职称、资格教学和培训 。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以下培训形式
25.1公司自行组织教学和培训;
25.2与其他机构合作组织教学培训;
25.3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教学和培训 。
第二十六条部门需要加入其他机构举办的教学培训,必须通过OA系统提交教学培训审批流程,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
第二十七条指导培训分为公司培训和后续指导两种 。
之一节公司培训
第二十八条公司培训可分为:新员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转岗员工培训等 。根据不同的培养对象 。
第二十九条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对新员工的培训 。
29.1内容:对新员工进行公司基础管理和岗位职责的培训 。
(1)基础管理培训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行为准则、考勤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
(2)岗位职责培训包括:由具体用人部门对部门人员进行的岗位基本技能、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培训 。
29.2实施
(1)组织情况:内部集中培训是最主要的 ,辅以自学和员工测试 。
教师出身:教师是公司里重要的讲师 。
(2)具体实施:总行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的基础管理培训 。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的基础管理培训 。实施部门应保存员工培训的记录 。
人事部负责协调专业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一个月内的专业培训 。
第三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
30.1内容
专业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
30.2实施
(1)组织情况:内部集中培训是最主要的 ,辅以自学和员工测试 。
教师出身:教师是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讲师 。
(2)具体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协调,由岗位所属部门、机构实施 。实施部门应保存员工培训的记录 。
第三十一条管理培训是指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为目的,对管理人员进行的各类管理知识和管理人才的培训 。
31.1内容: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才能等 。一般在高层、中层、基层三个层次进行 。
(1)高级管理培训:包括世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决策管理、指导艺术、财务管理、激励管理等 。
培训对象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
(2)中层管理培训:包括绩效、财务管理、激励管理、团队建设、员工关系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培训对象为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及分公司中层干部 。
(3)基层管理培训:包括时间管理、有效沟通、员工关系管理、职业生活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其培训对象为各部门、分公司的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 。
31.2实施
(1)组织情况:进行内部集中培训很重要 。
(2)具体实施: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实施部门应保存员工培训的记录 。
第三十二条转岗员工培训是指转岗员工在离开原工作岗位、从事新工作前,对其新工作岗位所需的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
转岗人员的培训应根据转岗人员的工作经历、职级和新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或管理培训,其内容和实施参照第29条至第31条执行 。
第二节随访说明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后续指导是指由公司委派的公司在职员工所进行的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和资格培训;专业技术提升再教育培训 。
第三十四条后续指导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
34.1已在公司工作一年或一年以上;
34.2人事档案移交总公司和分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4.3最近三个季度的检查成绩为良好或以上 。
第三十五条后续指导课程必须与下列条件直接相关
35.1雇员目前的职位或职务;
35.2雇员未来可能的工作义务;
35.3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
35.4提升综合素质和人才 。
第三十六条如果公司指定员工参加后续指导,学费和培训费将成为公司的负担 。
第三十七条员工自行参加后续教育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
第三十八条参加后续教育的员工应提前与公司签订《教学培训服务期协议》(见附件) 。签订协议后,公司根据协议内容承担员工的教学培训费用,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 。
第三十九条教学培训服务期根据培训性质、培训费用数额和培训时间长短确定 。原则上只要为员工连续授课时间,其中连续授课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含)或公司发生的培训费在[]元人民币以上(含),服务期原则上至少一年;培训费增加人民币[]的,服务期延长一年 。《教学培训服务期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四十条员工参加公司资助的出国培训,还应与公司签订《教学培训服务期协议》 。
第四十一条公司出资的教学培训,在教学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因公司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导致员工辞职或未达到服务期要求的,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违约金 。
支付的违约金金额=(服务月数-服务月数)/服务月数*公司负担的培训费总额 。
第四十二条本应由公司负担教学培训相关费用,但员工个人先行垫付,员工因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培训结束前辞职或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按照员工在职月数与其在职月数的比例报销费用,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
第四十三条其他教育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等 。
第四十四条其他各类教学培训,原则上不要求培训服务期 。但公司负担的教学培训费数额较大(人民币[]元以上)的,按本节规定执行 。
第四十五条员工教学培训脱产半年以上的,公司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章教学培训结果的评估和应用
第四十六条停止公司组织的教学培训时,应当对教学培训的后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估 。重要的是通过测试或总结情况来评价学员 。
第四十七条未认真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如果再培训仍达不到要求,公司或其部门可对学员进行岗位调整和其他必要的处置 。
第四十八条员工参加教学培训的,人事行政部将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绩效考核、聘任、解聘和工资调整的主要依据 。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 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地 律法规执行 。
第五十条分行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和发布相关培训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一条公司每年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年度教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人事部组织实施 。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总行负责解释 。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