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夫妇在外国生的小孩儿 外国夫妇在中国生孩子

#普法行动#
【儿童国籍冲突的情形】
一、中外夫妇在中国所生子女 。此类儿童一般认为其具有中国国籍,但由于有些国家的国籍法采取血统主义原则,使该儿童也能够取得其外国籍父母一方所在国的国籍,进而造成国籍冲突 。
二、中外夫妇在外国所生子女 。该儿童既可能是中国国籍也可能是外国国籍,国籍认定较为复杂 。
三、中国夫妇在外国所生子女 。如果是中国夫妇因工作、学习、旅游等事由临时出国期间,在实行出生地主义国家所生子女,如在美国、加拿大、巴西、智利等国家出生的儿童,此类儿童可能存在国籍冲突 。如果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在孩子出生前已在外国定居,儿童在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此类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 。


中国夫妇在外国生的小孩儿 外国夫妇在中国生孩子

文章插图
海上的吉普赛人,以海为家,没有国籍
【儿童国籍的认定】
不具有中国籍情形
一、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并均定居在外国,或者一方在儿童出生前定居在外国;
二、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父母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三、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在境外连续居住两年以上,持有外国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证;
四、本人出生在中国,出境后在国外连续生活满两年以上,持有外国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证 。
认定为中国籍情形
一、本人出生在中国,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
二、本人出生在中国,其父母为无国籍人;
三、本人出生在外国,其父母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中国人但未定居国外;
四、本人出生在外国,其父母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中国人在儿童出生后定居国外 。


中国夫妇在外国生的小孩儿 外国夫妇在中国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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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妇在外国生的小孩儿 外国夫妇在中国生孩子】海上的吉普赛人,以海为家,没有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