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北京研考复试不早于4月30日,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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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 , 今年北京地区研考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 。 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 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 , 采用网络远程、异地现场以及委托其他高校组织等三种复试形式 。
识别技术等严防远程替考
远程复试如何确保考试公平?考试院研招办负责人介绍 , 考前 , 将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技术 , 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数据进行对比 , 以此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 严防替考 。
考试时 , 招生单位采用统一复试平台 , 通过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 严防复试舞弊 。
考后 ,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 , 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 入学后3个月内 , 招生单位还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 复查不合格的 , 取消学籍 。
违规违纪或被开除学籍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 对在校生 ,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 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 应通知其所在单位 , 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其中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 , 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 , 组织考生作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 , 属于情节严重 。
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
考生可以同时接受多个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 , 互不影响 。 接受了一个志愿的“复试通知” , 不会影响其他志愿 , 但是招生单位可以看到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历史记录 。
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报考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单位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 , 才能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 , 一律不得录取 。 考生可在招生单位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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