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投资者发出“灵魂五问”,中行原油宝巨亏( 三 )


金融监管研究院外汇研究部负责人王志毅对采访人员表示 , 中行原先的产品设计没太大问题 , 但芝商所4月15日改了交易规则以后产品性质完全就变了 。 原先只要求风险级别平衡型以上 , 但期货价格能够为负以后显然就不适合了 。 “主要问题还是期货负价格的极端事件造成了投资者适当性的不匹配 , 以及中行没有及时应对调整产品、充分披露风险” 。
与此同时 , 坊间“阴谋论”渐起 , 中行惨遭华尔街围猎的声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个话题的热度 。
王志毅告诉采访人员 , 4月15日改规则 , 4月20日就出现负价格 , 是否阴谋论不好说 , 但至少也说明境外的空头更善于分析利用规则 , 而且对当地市场的情况更熟悉 。 资本具有逐利性 , 不大可能特地针对中国银行 , 但当地机构肯定比境外投资者更熟悉和擅长利用规则 。
王志毅提醒 , 国内主体参与衍生品交易 , 应该需要签署NAFMII主协议 , 做好风险评估 , 这一点也类似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 。 以银行为例 , 需要做好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充分风险披露、盯市、操作风险等一系列的风控措施 。
在业内人士看来 , 各商业银行应加强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 。
周毅钦对采访人员分析 , 衍生产品风险大这是众所周知的 , 但出现负价格这样的完全颠覆理性认知的极端情况确实是属于“黑天鹅中的黑天鹅” , 中行这款“原油宝”并不是一款刚刚上市的创新产品 。 而是已成熟运行了很多年的交易产品 , 其他国有大行也有同类产品 , 且整体运作管理都是大同小异 。
“而为什么单单发生在中行身上是值得思考的 。 ”周毅钦补充道 , 可以说过去多年按部就班的运作管理很容易让银行产生麻痹大意 , 没有结合客观的市场情况和客户的持仓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 压力测试场景不够极端 , 压力测试走过场 , 应急预案、准备不充分等都间接造成了此类风险出现不可控 。
五问:投资者能否索赔?
从多位相关投资者处了解到 , 4月23日凌晨 , 中行从其“原油宝”账户里划转了全部本金和保证金 , 但未划转关联账户资金 。
面对巨额亏损 , 也有不少投资者自发组织建立维权群 , 欲集体讨说法 。
在许峰看来 , 在产品设计不违规并且透明披露给投资者的基础上 , 投资者要维权恐怕首先要发现中行操作的违规 , 当然如果产品设计是存在违规的 , 那么对投资者也会更有利 。
“很多产品可能有问题 , 但不一定违规 。 如果要中行承担责任 , 要么是根据法律规定它的行为有违规 , 要么是它违约 , 或者是它有侵犯投资者权利 。 ”许峰说 。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融衍生品部主任黄梦奇律师认为 , 根据现有材料分析 , 金融消费者无需向中行补足“原油宝”穿仓损失 , 相反 , 中行应向金融消费者进行赔偿 。
根据其协议中的第三条风险揭示约定 , 甲方应确认其操作的资金必须是纯风险资本金 , 其损失将不会对个人财务状况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 否则 , 甲方将不适合叙做金融市场产品 。 “该条风险提示表明 , 投资者参与‘原油宝’投资可能会损失本金 , 但并未提示还会损失远远超出本金之外的其他资金 。 ”黄梦奇称 。
黄梦奇进一步指出 , “原油宝”事件中 , 金融消费者之所以存在如此大的争议 , 正是由于中行在金融消费者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 , 仍允许金融消费者继续持仓 , 尤其当行情向持仓金融消费者不利方向变化时 , 中行并没有行使作为一位“家长”的“强行平仓”的权利 , 导致金融消费者“透支交易” , 进而带来更大的损失 。
在王志毅看来 , 中行在“原油宝”产品中作为做市商 , 其实和在国内的结售汇代客交易有些类似 , 中行为国内买家和卖家提供报价 , 头寸再背对背到芝商所去平掉 , 在其中赚取一定价差 , 而不是作为投机主体去赌价格的涨跌 。 但“原油宝”这个产品似乎降低了国内个人参与境外原油期货交易的门槛 , 存在为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通道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