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屋财经】为啥还能连日亏损?,说好了是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 )


言下之意 , 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这支产品的管理者 , 如果最终产品年化低于4.6% , 虽然理财子公司不会给客户补上 , 但是浮动管理费就不收了 。 反之超过4.6%的部分 , 客户和理财子公司2:8分 。
与此同时 , 我们在同样年化收益4.6%的混合类理财产品中 , 却发现该产品对于浮动管理费的收费的分配标准截然相反 。
混合类产品明确:“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后 , 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4.60%(含) , 投资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4.60%的部分 , 70%归客户所有 , 其余30%作为投资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 ”
比较二者措辞可以明显发现 , 前者固守类超4.6%的部分 , 客户拿小头20% , 理财子公司拿大头80%;后者混合类 , 对于超4.6%收益部分 , 客户拿大头70% , 理财子公司拿小头30% 。
其实吧 , 在投资理财领域有两个最基本的道理:
第一 , 风险和收益成正比 , 谁也不会承担与自己收益不对等的风险 。
第二 ,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
那么在混合类产品中 , 是什么让理财子公司宁愿放弃70%的超额收益 , 统统都留给客户?
上述资管业内人士告诉笔者 , 这种收益比例分配格局之所以成立 , 是理财子公司对这款产品底层资产超额收益的把握程度(换句话说也是不确定性程度) 。 也就是说 , 这款产品的部分资产投向标的的风险波动更大 , 带动其整体收益率达到及超过4.6%的概率是不同的 。
-超额收益概率高、但超额部分可能很少、同时产品本身风险相对较小的固收类 , 超额部分里客户拿得也少;
-超额收益概率低、但超额部分可能会多一些、同时产品本身风险相对较大的混合类 , 超额部分里客户拿得也多 。
嗯 , 想想还是很公平 。
比如假设一下 , 固收类产品由于产品投资类别是收益较为确定的债权类资产 , 因此该产品到期后年化收益超4.6%收益的确定性大一些 , 但同时也很可能只能超那么一丢丢 , 几乎与4.6%持平 。
可是呢 , 考虑到产品上亿元的募集规模 , 理财子公司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盈利逻辑可以被简单概括为——“苍蝇腿的肉赚得更有底气” , 所以自己要拿80% , 只给客户留20% 。
后记
写这篇文章颇有感受的一点是 , 看产品说明书其实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情 , 能发现不少有趣的细节 。
此外 , 未来随着资管行业刚性兑付逐渐打破 , 也许真的会开始有理财产品连本金都不能保证 。 所以也请投资者们逐渐养成买产品前先读说明书和风险提示性文档的好习惯 。
顺便再赞一个上文中我举例的这家大行 。 在该行买理财时 , 要求客户下载产品说明书 , 并在该页面处停留60s , 真心负责 。 虽然 , 我还一度以为该行APP遇到bug崩溃了……
作者:夏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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