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因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而临时改变刑罚执行的场合和方式,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因特殊原因不宜收监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监外执行刑罚是一种执行方式 。
很多人在职业生涯中都听过“监外执行”这个词,但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执行方式,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接下来,小编将告诉你在监狱外表演意味着什么 。

1.缓刑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因其特殊原因不适宜在监内执行的,依法交由一定机关执行,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 。但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不准监外执行 。在履行过程中发明上述情形的,由履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司法机关审批 。在缓刑期间,罪犯应算在刑期之内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时(如病愈或哺乳已满),刑期未满的,仍应由监狱执行;如果刑期届满,他应该会被及时释放 。

二、缓刑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
(三)事业不能自理,实际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前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对于保外就医时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罪犯确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 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 。

交付执行前,暂不执行人民法院交付监外执行的决议;付给红豆博客绩效后,会暂时出狱 。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涉嫌违法,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通过小编在上面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已经知道监外执行意味着什么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要刑满释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执行机关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司法机关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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