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中国网财经」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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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 ,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各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以来 ,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 , 探索了有益经验 , 取得了积极进展 。 当前 , 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 ,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 业务规模加快发展 , 但也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 根据2019年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 , 以及2018年全国农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严明纪律 , 促进全国农担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政治站位 , 牢牢把握全国农担体系的政策性定位
(一)深刻认识农担工作的重大意义 。 建立健全全国农担体系 , 是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 , 是推动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题、激发其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 , 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纽带 , 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布局 ,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全国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 以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己任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 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 , 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 要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担保服务力度 , 实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担业务全覆盖 , 助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 , 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
(二)始终确保全国农担体系的独立性 。 独立性是确保全国农担体系紧密可控、专注经营的机制基础 , 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政策定位 , 确保省级农担公司作为一级企业法人管理 , 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 , 实现法人、业务、财务、考核、管理“五独立” , 以独立性来保障政策性、专注性 , 从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上避免政策性业务边缘化和外部风险的导入 。 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高于1%(含)的地区 , 2020年年底前未实现省级农担公司独立性要求的 , 不再享受中央财政对农担的补奖政策 。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组建起来的各级农担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 要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 , 强化指导 , 确保农担体系紧密可控、独立运营 。
(三)严格执行政策性业务范围和标准 。 省级农担公司要严格执行“双控”规定 , 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 , 下同)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 ,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 , 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 , 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 , 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 省级农担公司只能开展“双控”业务 , 加快消化存量“双控”外业务 , 同时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 。
【「中国网财经」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二、稳步做大业务规模 , 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担职能作用
(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 省级农担公司要高度重视发展壮大专职人员队伍 , 探索建立专职人员队伍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动态平衡机制 , 采取垂直化、扁平化管理方式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 避免层层设机构 , 逐步将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下沉到市县、基层 , 同时注意精耕细作、区域推进 。 要加强业务开拓、风险防控并重的自身能力建设 , 牢牢把握项目发现、调查、评审主动权 , 掌握“第一手”信用信息和信贷需求 , 综合运用信用“软信息”和经营“硬数据” , 总结提炼符合农业生产和农村信用特征的产品模式 , 加快形成在客户发掘、产品创新、风险评价、保后服务、风险化解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