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最高法典型案例:村卫生室负责人违规收治病人并瞒报获刑一年

4月15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此次案例发布聚焦疫情期间因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 , 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的刑事案件 。 据通报 , 截至4月13日 , 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 , 审结1196件1406人 。 前述一起典型案例显示 , 安徽一村卫生室因违规收治发热病人 , 致457人被隔离 。 案情显示 , 被告人吴某某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某村卫生室负责人 。 2020年1月29日 ,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病人就诊程序的通知》 , 严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对未经预检分诊的发热病人进行诊疗 。 1月30日至2月10日 , 吴某某擅自收治未经预检分诊的发热病人刘某某、李某某 , 并安排在卫生室协助工作的妻子王某为二人输液治疗各5次 。 吴某某隐瞒收治发热病人的情况 , 每日向镇中心卫生院上报的收治发热病人数均为零 。 其间 , 该卫生室作为快递收发点、电费代交点 , 有大量人员进出 。 2月15日至18日 , 李某某、刘某某、王某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 截至3月2日 , 457人为此被隔离 。 六安市疾控中心、合肥市检测机构对被隔离人员进行680次核酸检测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吴某某作为村卫生室负责人 , 明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严禁对未经预检分诊的发热病人进行诊疗 , 仍违规收治发热病人 , 并瞒报收治情况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 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应依法惩处 。 吴某某具有自首等情节 , 依法从轻处罚 。 据此 , 于2020年4月2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 最高法指出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少数人对国家法律法令置若罔闻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 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于不顾 , 隐瞒实情 , 不仅害人害己 , 而且对疫情蔓延和反弹带来重大风险 , 构成犯罪的 , 必须受到刑罚的制裁 。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