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毕节市“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保障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毕节市水务局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立即组建七个督查组赴各县(区)对疫情防控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及水利保障工作进行督查,通过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七查”措施,全力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和水利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有水喝、喝放心水,切实防止次生灾害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毕节市“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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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瑶督查水厂疫病防控和供水保障情况
查疫情排查情况。认真查看县(区)水务部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情况、每位职工如实填报“排查统计台账表”情况。重点针对职工或亲属2019年12月20日至今与湖北武汉及其它重点疫区人员有无接触史、是否到湖北武汉及其它重点疫区出差、旅游、读书等情况的排查和建立台账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县(区)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亲自挂牌督战、亲自安排调度,明确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和动态掌握每位干部及亲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覆盖、不落一人。严格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动态变化情况。针对排查出的“三类”重点人员当事人,严格落实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观察14天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查人员防护措施。查看办公室、食堂等区域及单位车辆的消毒和供水管理人员佩戴口罩、洗手液摆放、酒精放置、口罩回收等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全面掌握城乡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切实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体系,做到联防联控,不留死角死面,最大限度控制疫情,确保供水管理人员安全,供水秩序正常。供水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发挥网络、自动化等技术作用,提倡政务网上办公、远程异地操作办工,引导外来办事群众通过电话、门户网站等平台办理事务,减少人员流动,避免管理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携带者接触。
查水源巡查保护。重点巡查供水规模达百吨千人的供水水源保护标识牌设置、措施落实等,对周边村庄有新型冠状感染或疑似病例的集中供水水源点设置隔离网(带)或在取水口投加消毒剂、在周边喷洒消毒液进行水体和环境消毒,加强对取用地表水和自备井水源周边防护消毒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共抽查百吨千人供水水源点36个、自备井水源点40个,实现供水生产区间封闭式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确保』毕节市“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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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员工正在抢修医院疫情况隔离点供水管道
查供水设施运行。对各县(区)制定和完善城乡供水保障应急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并抽查了10个城市供水水厂、 20个农村供水水厂制水设施、加药设备、输配水管网、加压泵站等情况,督促对查出的5处坏损设备或管网进行了维修抢修,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取水口、水厂和调蓄水池等安全防范区域,避免疫情隐患流入供水环节,全力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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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水质化验员正在开展水质检测
查水质检测监管。一是督查各县(区)城市供水单位水质抽样、化验检测情况,指导供水单位在特殊时期进一步优化制水方案,加密水质检测监测,密切观察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的水质变化,保障混凝剂、消毒剂投加量和消毒接触时间,确保浑浊度、微生物等水质指标符合要求。在标准允许范围内,适当调高出厂水余氯标准,提高供水管网杀菌效果,保证管网末梢水水质达标。二是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可能存在的“盲区”和“死角”,督促县(区)水务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对疫情的供水保障措施,严格供水净化消毒规程,认真开展水质检测监测,严密监控饮水状况,确保农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