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检察院』引导侦查灵活取证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二 )


一是反应迅速 , 主动提前介入 。 案件发生后 ,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迅速就案件办理工作认真部署 , 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负责 , 组织办案骨干力量 , 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 , 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查阅案卷 , 就疫情期间如何快速有效取证提出意见 , 夯实案件证据基础 , 并及时将案件信息和办理情况向上级检察院汇报 , 争取指导和支持 。
二是提高办案效率 , 从快从严打击 。 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快速有效取证 , 从而大大缩短侦查时间 , 同时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 实现批捕到起诉的无缝衔接 , 体现了从快从严打击妨害疫情违法犯罪 。
三是严格审查证据 , 保证办案质量 。 办案时间紧、任务重 , 检察官严格遵循办案程序 , 按照证据“三性”的要求对公安机关以灵活形式收集的证据进行了重点审查、充分论证 , 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 。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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