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说的十恶不赦都哪十恶呢

一起来发表自己的宝贵意见,祝看到文章的你幸福相遇总是缘,相遇过早不如刚好,而现在点开文章的您与我正是刚刚好古代封建刑法制度中的“十恶”之名,原来称“重罪十条”,确立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中,是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归纳成10条,放在法典的第一篇,以示为重点镇压对象。“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日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齐律》)。到隋唐时,随着佛教的兴盛,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此时“十恶”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都在说的十恶不赦都哪十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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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谋反。妄图危害皇帝的政权,即夺位。古文是“谋危社稷”,国家通称社稷,代称君主。二、谋大逆。图谋侵害皇帝的宫殿、宗庙、陵墓。三、谋叛。即预谋叛国,投向敌对政权。四、恶逆。殴打及谋杀父母、祖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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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这里造畜蛊毒和厌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杀无死罪的三人、肢解人的行为六、大不敬。触犯皇帝尊严地位的7种犯罪,例如:盗窃皇帝宗庙的用品、现用、备用和用过的物品;医生没有照药方为皇帝配药;御用船造得不牢固;诽谤皇帝;对抗皇帝使臣等。七、不孝。咒骂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健在时分家,供养不及时,诈称父母、祖父母死等。八、不睦。谋杀亲属,殴打丈夫等。九、不义。丈夫去世隐瞒不办丧事,为丈夫守孝期间擅自脱孝服穿喜庆的衣服,擅自改嫁等。十、内乱。指家族内的乱伦。如果犯了十恶,一般是不赦免的,即俗话说的“十恶不赦”,但也不绝对。有的罪名是遇到国家大赦时不免死罪只改变处死方式有的则免死罪但要流放。贵族官员犯了十器,就丧失了议请、减等特权;虽然有大赦但也要罢官。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一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里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里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