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乱倒垃圾也会犯罪?这7人,都判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乱倒垃圾也会犯罪?这7人,都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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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男子倾倒垃圾乱占农用地 , 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诉 。 4月3日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该案宣判 , 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 , 被告人付某某、夏某某伙同陈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张某、冯某某等人 , 收购混有生活垃圾的混合垃圾在北京市房山区某山涧处倾倒 。
经核实及鉴定 , 涉案地点内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性质为其他林地 , 截至2019年2月 , 因建筑和生活垃圾压占 , 导致原有农用地的种植条件严重破坏 , 原有17.67亩林地林业种植条件丧失 , 林地严重毁坏 。
其中 , 付某某、夏某某让陈某某联系大车司机 , 安排张某某在现场管理大车司机 , 主要负责记录倾倒的车数、收钱等;并安排刘某某开铲车、平整倾倒的垃圾 。 张某、冯某某曾为付某某、夏某某通风报信并从中获利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乱倒垃圾也会犯罪?这7人,都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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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 七名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 非法占用林地堆放废弃物 , 数量较大 , 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 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被告人付某某、夏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 是主犯 , 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张某、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辅助作用 , 系从犯 , 应从轻处罚 。
鉴于七名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 , 自愿认罪认罚 , 且其各自家属已经代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 , 房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等七人均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判决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 追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房山法院供图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张宇
编辑:匡峰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乱倒垃圾也会犯罪?这7人,都判了】流程编辑:王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