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融媒体】在市区售卖猫头鹰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拘役,不听劝阻


【浙报融媒体】在市区售卖猫头鹰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拘役,不听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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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融媒体】在市区售卖猫头鹰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拘役,不听劝阻】明知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 , 却在闹市区以500元价格兜售 。 近日 , 衢州柯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出售野生猫头鹰案件 。
2019年11月18日 , 被告人杨某某用篮子提着猫头鹰 , 在衢州市区以500元的价格出售 。 期间 , 有人告诉他 , 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 , 出售猫头鹰是违法的 , 但杨某某抱着侥幸心理 , 继续兜售 。 很快 , 杨某某被群众举报后落网 。
经鉴定 , 杨某某售卖的猫头鹰为领角鸮 , 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 案发后已被送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杨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鉴于杨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 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 最终 , 杨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 , 缓刑10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