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行踪轨迹每条300元,住宿信息每条100元,民警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81万买奢侈品

_本文原题为:民警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81万买奢侈品 , 行踪轨迹每条300元 , 住宿信息每条100元
来源:红网
投资失败的民警肖某在苦寻投资之道时发现了“商机”——盗取公民信息出售 。 他利用支付宝打起了广告 , 很快买家找上门了 。
「新闻晨报」行踪轨迹每条300元,住宿信息每条100元,民警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81万买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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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年时间里 , 肖某获利180余万元 , 用于购买奢侈品等 。
日前 ,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该起案件 。
用同事权限盗取公民信息
肖某原系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民警 。 2017年年初 , 肖某因投资失败 , 经济紧张 , 便到处寻找赚钱的机会 。
2017年3月 , 肖某发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赚钱 , 便使用自己的警务通号码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号 , 在支付宝的"身边助手"小程序上发布代查公民个人信息的消息 , 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
很快 , 有人主动与肖某联系 , 协商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价格 。 但肖某自己的数字证书没有"云搜索"平台的高级查询权限 , 为了盗取公民信息 , 他先盗用了几名同事的数字证书 , 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和休息时间 , 通过登录公安"云搜索"平台和"分布式查询"平台 , 将查询到的公民户籍信息或行踪轨迹信息出售给买方 。
违法所得180余万用于购买奢侈品
2018年7月 , 肖某此前联系的买家失联了 。 尝到赚快钱甜头的肖某又通过QQ群发布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消息 。 这一次 , 他联系到了陈某 。
肖某、陈某通过微信、BBM聊天软件商谈交易事宜 , 并商量好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按每条为300元(代号G) , 车辆轨迹信息按每条100元(代号C) , 公民住宿信息(代号K)按每条1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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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仍然是利用工作便利 , 盗用同事的数字证书 , 登录公安"云搜索" , 非法获取公民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轨迹等个人信息 , 出售给陈某 , 陈某再加价予以出售给下线 。
2018年10月 , 陈某因害怕查处 , 便联系下线微信昵称"藏宝阁位置秒紫气"的人 , 他在"藏宝阁位置秒紫气"与肖某之间充当联络人 , 陈某负责与肖某联系交易事宜 , "藏宝阁位置秒紫气"则负责出售信息获利 , 陈某从中分取利润的三分之一 。
肖某为逃避查处 , 先后通过不同途径 , 获取麻某等人分别在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卡 , 同时还利用他人手机号码办理了支付宝 , 用于收取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 。
买家卖家均获刑
衡东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二万元 。 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四万元 。
肖某、陈某上诉之后 , 衡阳中院审理认为 , 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 , 情节特别严重;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向他人出售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新闻晨报」行踪轨迹每条300元,住宿信息每条100元,民警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81万买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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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行踪轨迹每条300元,住宿信息每条100元,民警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81万买奢侈品】肖某揭发他人犯罪 , 有立功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有犯罪前科 , 酌情可以从重处罚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