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有哪些 环保局职责

环境保护局的职责(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有哪些 环保局职责】1.监督检查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市环境保护法规 ,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全市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
二、组织制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 。
三、组织制定全市环境质量标准和空气、水、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以及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 , 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

四、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土壤、海洋、森林、草原、矿藏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 。负责组织签订市长环境目标责任状 , 并监督实施 。
五、负责管理全省环境监测工作 , 组织管理全省环境监测 ;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 建设;编制本省环境质量报告 , 定期发布本省环境状况公报 。
6.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批规模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及各类开发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

七、负责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 统筹规划全市自然保护区;负责新建国家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的申报、审批建议、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生态县、生态乡建设规划和计划 , 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和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参与自然资源的核算 。
八、贯彻国家和组织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环境科研成果管理;组织环保设备的质量监督和认证;指导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组织环境标志工作 。
9.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行为;协调本市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办理NPC、CPPCC的环保议案;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
十、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 表彰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 。
十一、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利用外资工作 , 组织审核各市、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 组织对外环境保护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
十二、指导全市环保队伍建设 , 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环保系统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体制改革、行政监察、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
十三、承担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 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