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如何计价?《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给出思路!

文物如何计价?《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给出思路!】光明网讯(采访人员 李汶键)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消息,针对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提供了解读。
考虑到文物计价难的实际和特殊情况,《办法》以文物行业管理中的文物总登记账制度为依据,提出了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以实物量为主更全面反映文物资源资产情况的管理思路。
《办法》规定可移动文物借展借用、调拨、损毁丢失,以及不可移动文物拆除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明确文物资源资产借展、交换、调拨等发生的补偿费用应当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专门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条件和文物征集,不得挪作他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产生的其他收入属于政府所有的,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同级国库。
为了加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办法》强调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文物资源资产展示利用管理,有效盘活文物资源资产,提高文物资源资产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文物宣传教育作用,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