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图书扫描计划为何失败 图书扫描( 五 )


尽管学者和图书馆爱好者向往开放所有绝版图书的前景,但他们把和解协议视为与魔鬼的契约 。是的,它确实是有史以来更大的图书馆,但它很可能也是有史以来由巨型垄断公司控制的更大的图书超市 。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解决绝版书问题的更佳方案 。伯克利的法学教授帕梅拉·萨缪尔森(Pamela Samuelson)写道:“是的,这份协议的大部分内容似乎有利于公众,但它将这笔交易的所有利益分配给了谷歌 。”
谷歌的竞争对手也感受到了这一协议的威胁 。不出所料,微软声称,如果谷歌是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搜索绝版书籍的搜索引擎,这无疑将加强谷歌在全球搜索引擎中的主导地位 。如果谷歌利用这些绝版图书来满足用户的长尾需求,对其他公司来说将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谷歌的回复很简单:如果你有能力,也可以把书扫描一下,显示在搜索结果里,所以谷歌这么做并不算不公平 。(事实上,今年早些时候,第二巡回法院最终裁定,谷歌扫描书籍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片段的行为确实属于合理使用 。)
针对谷歌拥有庞大藏书的事实,克兰西说:“确实有一种假设认为谷歌将拥有巨大的竞争优势 。”但他表示,这些数据从未在谷歌的任何计划中占据中心位置,因为这些书的数据量与互联网上可获得的数据总量相比,真的是沧海一粟 。他说:“你根本不需要在书里查伍德罗·威尔逊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图书数据对研究人员来说是有用的、有吸引力的,但“反对者夸大了这些图书数据对整个谷歌项目的战略作用,这是不合理的” 。
亚马逊担心这项协议将使谷歌建立一个无与伦比的书店 。亚马逊认为,任何人想要销售绝版图书,都必须逐一确认图书的版权,这是更好的,但集体诉讼的协议允许谷歌一次性获得所有图书的授权 。
这种反对引起了司法部,尤其是反垄断部门的注意,他们开始介入对这一协议的调查 。司法部在提交给法院的声明中认为,该协议实际上赋予了谷歌绝版图书的垄断权 。因为如果谷歌的竞争对手想要像谷歌一样获得扫描和展示这些书籍的权利,他们必须经历同样怪异的步骤:批量扫描,被起诉,像谷歌一样谈判 。司法部写道:“即使我们认为历史重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也不应该鼓励这种先故意侵犯版权,再通过诉讼解决的做法 。”
谷歌更好的辩护理由是,反垄断法是用来保护消费者的 。正如谷歌的一位律师所说:“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得到一个产品总比根本得不到要好 。”绝版书在网上完全买不到,现在谷歌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方式 。这怎么会伤害消费者呢?一位深度参与协议谈判的人士告诉我:“每个出版商都去反垄断部门说,你看,亚马逊占了电子书市场的80%,谷歌约占0%到1% 。因此,这实际上是允许一家公司在电子书市场上与亚马逊竞争 。所以,你要把谷歌这件事看成是支持自由市场竞争的事,而不是垄断 。我也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他们对反垄断部门就像是对牛弹琴,最后的回应非常遗憾 。”
司法部没有让步 。在一定程度上,协议双方都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无论他们多么想让协议看起来是非排他性的,因为谷歌是本案的唯一被告,实际上只有谷歌受益 。但如果这个名为“作家协会诉谷歌”的案件是将除谷歌之外所有想卖电子书的公司都包括在内,那就超出了这个集体诉讼的承载能力 。
这也是司法部门不断强调的一点 。司法部认为,这一协议已经超出了案件的原定范围 。最初的案件是关于谷歌是否有权显示扫描的图书碎片,而现在这个和解协议是关于建立一个在线图书市场 。这个 图书市场的建立应该是得到作者和出版商的永久授权,但问题是你很难把每一本书都和它的作者和出版商匹配起来,尤其是绝版的书 。司法部写道:“这份协议想将集体诉讼机制用于未来的商业部署,但这远远超出了本案的原定范围 。”
司法部的反对导致了这份协议的困境:如果这份协议只是针对谷歌,会被认为是支持垄断;如果要扩大协议对象,会被指责超出集体诉讼的范围 。
参与这项协议谈判的律师们想要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司法部也看到了他们的努力,因此写道:“美国官员注意到,参与修订协议的各方都在试图利用集体诉讼机制来克服建立一个丰富和充满活力的电子书市场的法律和结构性挑战 。虽然他们的目标非常有价值,但不幸的是,美国 仍然认为这项协议是对集体诉讼机制的滥用 。”
司法部的说法也很有说服力,但是这个协议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并不意味着它是非法的,但是没有先例 。多年后,与本案极为相似的另一份集体诉讼协议被当地法院批准,但后者的同意表明该协议是一份可撤销的“面向未来的商业部署” 。这个新的诉讼是关于退役NFL球员的肖像权 。最终的和解协议将所有的形象权归属于一个机构,该机构有权授权使用这些球员的形象权,并确定收入分成 。同样卷入这起诉讼的库纳德说:“这起案件有趣的地方在于,没有一个反对者提到导致秦法官在谷歌案中反对的原因,也没有提到任何和解协议‘超出诉讼范围’ 。”库纳德表示,如果这个肖像权的案件发生在十年前,那将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实质性的先例”,那么认为修改协议“超出集体诉讼范围”的异议就站不住脚了 。这其实说明了法律是一个非常多变的东西 。总要有之一个吃螃蟹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