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 二 )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曹某非法经营案

  犯罪嫌疑人曹某 , 系个体经营者 。

  2019年11月开始 , 曹某与他人合伙生产、销售普通民用口罩 ,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售价为每只0.16元至0.28元 。 疫情发生后 , 曹某通过微信平台、线下代售等方式 , 将生产的口罩销往全国各地 。 在销售价格上 , 曹某为牟取暴利 , 逐日提价 , 几天时间内将售价最高涨至每只10元 。 经查 , 在2020年1月22日至2月2日期间 , 曹某的经营数额为150万余元 , 获利129万余元 。

  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3日立案侦查 , 同日对曹某刑事拘留 , 后经调查取证于3月2日以曹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 , 曹某哄抬疫情防护用品的价格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 情节特别严重 , 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并符合逮捕条件 。 2020年3月2日 , 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 ,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 , 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案例三:被告单位上海市A公司、B公司、C公司 , 被告人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被告单位上海市A、B、C三家公司日常经营个人防护用品 , 并分别在天猫商城开设有网店 , 其中A公司系某大型防护用品公司的特约经销商 。 被告人黎某系上述被告单位的经营人 。 另外 , 黎某还经营D公司(另案处理) , 经营内容和经营模式与前三家公司相同 。

  2020年1月19日前 , 三家被告单位和D公司销售9501V+型口罩的价格为每盒150元至190元不等(15只/盒) , 销售9501VT型口罩的价格为每盒158元至200元不等(25只/盒) 。 1月20日 , 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公告后 , 黎某指令四家公司在网店上连续涨价 , 最终将上述两种口罩的销售价格均上涨至每盒398元 。 经查 , 在1月20日至21日两天时间内 , 经营数额达845.7万余元 。 其中 , A公司的经营数额为348.1万余元 , B公司的经营数额为244.3万余元 , C公司的经营数额为210.6万余元 。 3月13日 , 黎某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 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人和单位的主要犯罪事实 。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于2020年3月11日立案侦查 , 3月13日对黎某取保候审 , 后经调查取证于3月19日以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 , 黎某控制旗下公司网店在大型电商平台上协同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 且其系大型公司的特约经销商 , 哄抬市场价格、扰乱防疫紧俏必需用品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一般经营者 , 影响恶劣 , 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 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 且情节特别严重;A、B、C三家公司亦构成单位犯罪 , 其中A公司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 2020年3月23日 ,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B公司、C公司 , 被告人黎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 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案例四: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被告人谢某非法经营案

  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日常经营劳动防护用品 , 被告人谢某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国际在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1月初 , 被告单位以每盒5.125元(50只/盒)的价格购入一批普通民用口罩 , 在公司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 , 日常销售价格为每盒7元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 谢某决定提高该批口罩的售价牟利 , 遂于1月23日至29日连续涨价 , 从每盒21元一路涨至每盒198元 。 经查 , 该公司高价销售口罩的经营数额为17万余元 , 违法所得数额为1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