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铸币机关“宝泉局”的设立与撤销

清朝在入关前就已经开始铸造钱币。目前所见关外钱局最早铸造的钱币实物是 天命汗钱〔图一〕和“天命通宝”钱〔图二〕。
清代铸币机关“宝泉局”的设立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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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天命汗钱
清代铸币机关“宝泉局”的设立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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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天命通宝
清代铸币机关“宝泉局”的设立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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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天聪汗钱
关外钱局的钱币并不是学界特别珍惜的品种,推测其虽然流通时间短、流通地域有限,但一定是具有相当大的成品数量,才会迄今仍有一定的存世量 。
顺治元年(1644)清朝定都北京,设宝泉局铸钱,隶户部管辖。 宝泉局内部分工明确,设有宝泉局公署,宝泉局东、南、西、北、中五厂。与清代工部宝源局共同称为京局。从铸币量来讲,宝泉局比宝源局要大上一倍。
“宝泉局所属有东、南、西、北四厂”,但四厂并不是随宝泉局在顺治年间设立就出现的,而是在雍正四年才出现,此前,宝泉局只有一厂。雍正四年后设立四厂,使鼓铸职能从中厂(原厂)剥离出来。宝泉局四厂的地址分别为:“东厂在东四牌楼四条胡同,南厂在钱粮胡同,西厂在千佛寺胡同,北厂在北新桥三条胡同。”这些地名至今仍然存在。
在清朝后期, 传统的货币体系受到挑战,至光绪朝,各省局相继关停,陆续开始用机器制造近代铜元。在中央,以传统手工工场形式存在的宝泉局也已适应不了大规模标准化工业生产的需求,且其生产“所亏颇巨”,所以光绪末始在天津设立户部造币总厂,开机试制“大清铜币”。但作为有清一朝行使中央造钱职能的宝泉局所铸造的制钱,却依然在民间广泛流通,如果立即停止铸造,新造的“大清铜币”的数量还不能完全将传统制钱从市场中替换,因此国家必须要有更换钱币的过渡阶段。
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宝泉局开始被逐步裁撤:“京师钱局于光绪三十一年间,由臣部奏请裁撤,唯留宝泉局西北两厂。”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裁撤局厂,减小鼓铸规模;另一方面,从社会上回收大钱,改铸成制钱,使其与铜元一并使用。
“现本部银行宝泉局克期开办,限六个月内将京城官版当十大钱尽数收回,改铸制钱,随时交由银行兑出行使。……至改铸之制钱,并应由各属晓谕周知,务与铜元一律行用,不得任意抑价,以齐圜法而维市面。”从而达到平抑物价,平稳过渡的目的。 另外,从只保留的西北两厂来看,作为仓库的中厂也是不能马上裁撤的,如若裁撤,西、北两厂如何领取原料,因此相关文献在裁撤谁保留谁时并没有在中厂上耗费笔墨,这也是逻辑上的合理使然,因为还有两厂运转,自然要保留原料仓库。
清代铸币机关“宝泉局”的设立与撤销】宝泉局最终停铸时间,史料记载是于宣统二年(1910)年由度支部提出并获得批准的,结合《缙绅录》对比,可知宝泉局在这一时期只有中、西、北三厂存在官员,时间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冬至宣统二年(1910)冬,这也正是最终取消整个宝泉局机构的过渡时期,而从宣统三年春(1911)到清朝灭亡,再也没有相关机构和官员的记载,因此可以认为宝泉局于宣统二年冬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