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视力保护:儿童视力保护

 
儿童视力保护:儿童视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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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斜视
斜视的原因主要包括先天异常、遗传、发育不完善,以及一些眼部疾病也会引起斜视。具体原因如下:
1、发育不完善:断奶、换牙、惊吓等,都可以使大脑的融合功能受到破坏造成斜视。
2、先天异常:这种斜视多由先天眼外肌肉的位置发育异常,眼外肌本身发育异常。也有的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产钳造成婴儿头面部损伤或母亲生产时用力过度致胎儿颅压升高产生大脑点状出血,而出血刚好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核处引起眼外肌麻痹。
3、遗传因素:遗传因素斜视眼在家族中遗传不是全体成员,这种缺陷往往是间接遗传到下一代子女身上。一般出生6个月内发生斜视称先天性斜视,它不具备建立双眼视物的基本条件,对视功能的发育危害最大。
4、眼球发育特点:由于儿童眼球小,眼轴短,多为远视眼。又因为儿童的眼睛调节力强,想看清物体就需要更多的调节力,同时双眼也用力向内转产生了过量辐辏,容易引起内斜视,这种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
如果集合过强或外展不足或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内斜,相反外展过强,集合不足或者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外斜。
5、特发性的及其他原因:某些疾病也可能导致小儿斜视的发生,如先天性眼睛白内障及其他眼睛的器质性疾病都可能导致小儿斜视。儿童弱视
弱视的病因目前多采用von Noorden的分类,即将弱视分为如下5种: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
1、斜视性弱视:斜视发生后,两眼不能同时注视指定目标,同一物体的物像不能同时落在两眼视网膜的对应点上,因而引起复视。另外,当斜视发生后,双眼黄斑注视不同目标,由于融合功能存在,大脑中枢将两眼黄斑所注视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目标重叠在一起,因而产生混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中高度远视及散光,由于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出生至3岁)及敏感期(6岁之前),没有给予正确的验光配镜,视网膜上的物像始终是模糊不清的,大脑中枢长期接受这种模糊的刺激,久之便可形成弱视。
3、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屈光度不等叫屈光参差。大多是远视,双眼球镜之差?R1.50D,柱镜之差?R1.0D。由于屈光参差太大,落在两眼视网膜上的物像清晰度和像的大小均不等(双眼屈光度每相差1.0D,双眼物像大小相差2%),视中枢易于接受物像较清晰一眼的视觉传导,而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球的物像,久而久之屈光度较高的一眼的物像被抑制而形成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视觉发育的关键期(3岁以前)由于角膜病、先天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及患眼病而进行遮盖治疗时所引起的弱视称为形觉剥夺性弱视。因为它是发生在婴幼儿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会对视力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
5、先天性弱视。目前发病机制尚不清楚。von Noorden推测新生儿因急产、难产、助产等易发生视网膜黄斑部、视路出血,由此可能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而导致弱视,而栗屋忍经临床观察、随访,发现新生儿视网膜黄斑出血能很快被吸收,并不会因此而引起弱视。儿童散光
散光最主要的是由于眼睛的角膜弯曲度发生变化所造成的。
角膜也叫“黑眼珠”,是眼球前面的一个窗户,它不仅光滑透明,而且呈完整的半球形。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光线,把光线集中起来,使它进入瞳孔达到眼底的视网膜,绪成焦点,然后再反映到大脑,使人们能清楚地看到外界景象。
所以,当半球形的角膜曲度发生变化,像一块磨得不平的镜片,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不规则态的时候,外来的光线就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焦点,而是弥散四方,使大脑对外界物体的认识出现一片模糊,这样就产生了散光。这种散光,医学上称为不规则的散光。由于角膜弯曲度改变太多,所以很难用眼镜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