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森小将]炒币机器人:数字货币应该如何监管?( 三 )


(1)严厉打击诈骗行为 , 加强对市场投机行为的监管
由于第一类加密数字货币及其代币在市场上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 其发行者和交易场所的真实属性难以被投资者认知 , 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洗钱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藏匿所 ,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 由于互联网的扩散效应 , 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 对于此类行为应当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
对于真实存在的虚拟货币及其交易行为 , 需要杜绝发行者和交易平台的合谋 , 防止合谋者进行价格操作等扰乱市场交易的行为 。 有效监管方案可以参考股票市场监管措施 , 强化发行者和交易平台的信息披露意愿 , 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 , 有利于市场的价格发现 。
(2)对合法的局部场景交易持有审慎通融态度
对于真实存在且合规的第一类虚拟货币及其交易 , 以及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过程中形成的第二类虚拟货币 , 政府部门可以持有包容的态度 。 一方面 , 责令虚拟货币发行主体进行报备和定期信息披露 , 让其行走在合法合规的道路上;另一方面 , 研判此类新型金融创新是否有效提高经济效率 , 同时货币当局是否能够参与其中提高货币政策的事实效率 。 对于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信用扩张和货币创造应当进行持续追踪 , 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