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为什么能够实行士大夫政治?( 二 )


北宋士大夫很注重个人气节和操守,他们秉持“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信条而敢怒敢言,不平则鸣;而北宋恰恰是个允许人们讲真话的仁义朝代,很少以言定罪。士大夫往往把气节、操守和廉耻、名声看得比利益更重,甚至比生命更重。
如仁宗朝范仲淹因开罪权贵受到贬谪,身为监察御史的欧阳修认为司谏高若讷明知范仲淹受到不公正对待却缄默不语,完全是出于私心,于是愤然写下《与高司谏书》,怒斥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在明知不可能扭转政局的情况下,朝官余靖、尹洙也挺身而出为范仲淹鸣冤,结果是三人均遭贬斥。知谏院蔡襄为此写了《四贤一不肖诗》(四贤指范仲淹、欧阳修、余靖、尹洙,一不肖指高若讷)。据说当时汴京士民“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
这说明当时虽然权臣当道,很多心底无私的士大夫仍占据着道德高地,充当着时代风气主流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又如王安石变法开始后,司马光因政见不同,回绝了枢密副使的高官诱惑,义无反顾地离开京城闲居于洛阳。在闲居的十五年里,他绝没有也绝不可能改变初衷去讨要新官,因为在司马光心目中,气节和操守比官位重要得多。
北宋前期的士大夫之所以有如此良好的修养,和当时的政治大背景是息息相关的,这个大背景就是当时有一个风清气正、人人知耻、人人思奋的社会底色。如果是在自上而下人渣汇集的腐败朝廷里,正直清廉、敢作敢为的正人君子迟早会遭到逆淘汰,至少是处在被边缘化的境地,怎么可能成为社会的主体力量?
帝王与文臣共政模式,规避和减轻了皇权独断和权臣专政的风险
“君臣共政”是北宋士大夫政治的一大特色。所谓共政,是指帝王与大臣共同主政。客观地说,这已成为民主政治的雏形:一切事都要商量着办,不论是九五之尊的帝王,还是秉公理事的臣下,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
这样的政治格局并没有影响帝王的至尊地位,他仍然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只不过肯与大臣共政的帝王所拥有的权力,是经过民主协商后集中起来的意志和权力。
共政的大臣是个广义概念,他们可以是宰辅重臣,也可以是朝廷各部门各层级的官员。这种政治模式有效地规避和减轻了皇权独断和权臣专政的风险。北宋时帝王与大臣共政、大臣意志改变或修正帝王意志的典型事例比比皆是,如仁宗一心想变革弊政,特开天章阁,召章得象、范仲淹、富弼等宰辅入内,给其笔札,命他们“毋或有所顾避,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
仁宗对大臣的充分信任,给了大臣莫大的激励和鞭策,范仲淹条列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选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十项改革措施后,仁宗“悉用其说,当著为令者,皆以诸事画一次第颁行。独府兵,辅臣共以为不可耳”。
这个结果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凡属合理的建议很快采纳并付诸实施;二是不太合理的部分,又经其他臣僚共议而没有被采纳。“悉用其说”虽然只有四个字,体现的却是身为帝王者为苍生社稷求贤若渴的阔大襟怀,这也是形成君臣共政的坚实基础。套用今天的一句话,北宋的大政方针大都出于顶层设计,但熟悉宋史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顶层设计其实是充分汲取了来自底层的呼声,又经过顶层精英们反复论辩才得以确定的,绝非帝王或一两个权臣一拍脑袋就能轻易定下。
在科举改革问题上,宋朝曾两度由皇帝与大臣共议。一次是在嘉祐初年(1056),学士王洙为仁宗讲《周礼》时提到,上古“三年大比,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仁宗考虑到唐代科举每年一考,牵扯朝廷精力过多,入宋以来又是“率四五岁一下诏,故士有抑而不得进者”,于是命大臣集议,定下“间岁贡举”(每隔一年开考一次)。
第二次是在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对神宗说,“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并建议今后只考经义,不再考诗赋之类,理由是一个人从小就学写诗作赋,对圣人之言知之甚少,一旦做官,怎能懂得治国理民?苏轼提出不同意见说:“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王安石反唇相讥:以诗赋得为名臣,是因为唐朝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其中当然不乏人才,但不等于说这样的考试就是完善的。神宗最终采纳了王安石的建议,为此后历代科举内容做出了合理的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