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惠民政策 撬动医药保障升级( 八 )

经过多年的推动和完善 , 一致性评价取得了良好成效 , 也为药品带量采购提供了制度保障 。

带量采购即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 , 要明确采购数量 , 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 。 带量采购一直被视为降药价的重要推动力 。

2018年12月6日 , 由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 。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 , 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尝试的联合招标采购 。

此次“4+7”带量采购主体是大型医疗机构集中、用药量较大的11个城市 , 被称为“国家第一标”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联合采购办公室此前介绍 , 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 , 有25种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 。 其中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原研抗癌药吉非替尼片(易瑞沙)降价76%;江苏豪森药业的仿制抗癌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 , 又被称为“国产格列卫”)的价格也比近三年的平均中标价降低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