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偷”客户密码 挪用700万炒股 被判有期徒刑18年

  银行经理“偷”客户密码 挪用700万炒股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法院追缴百余万发还被害人

  某银行客户经理李某 , 通过高息为诱饵 , 非法吸收资金炒股 。 在炒股发生巨额亏损后 , 李某利用职务便利 , 乘客户疏于防范之机 , 窥视客户支付密码 , 截留客户网银U盾 , 私自将多名客户的资金转至自己控制的账户内 , 共计6983235.59万元 。 2月12日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数罪并罚 , 执行有期徒刑18年 , 并处罚金15万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5年4月 , 李某向他人所借高息资金用于炒股产生巨额亏损 。 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 , 李某利用其担任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 , 在帮助客户桂某、代某、罗某办理业务的过程中 , 建议其将开通的高级版网上银行的网银密码与支付密码设置一致 , 乘客户疏于防范之机 , 窥视客户密码 , 截留客户网银U盾 , 私自将客户桂某、代某、罗某账户的资金共计人民币近700万元转至其控制的吴某银行账户用于炒股牟利、个人消费及支付高额利息 , 至案发前共计人民币约593万元未能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