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卷款跑路频发!在线教育乱象多呼唤监管“上线”( 四 )

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行业 , 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 。

2018年8月 , 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管理方面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但实际上 , 包括职业教育、兴趣学习在内的在线教育机构 , 依然打出“购买的课程越多 , 优惠幅度就越大”的口号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冯念文介绍 , 对于在线教育 , 法律并没有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 , 存在多头监管、监管不力等问题 。

调查显示 , 在绝大多数非学历在线教育培训经营者的合同文本中 , 仅有对消费者的义务设定 , 而少有对经营者的实质性义务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