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这些劳动法新规将正式影响你的生活!( 三 )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正式施行

2月1日起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 《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 , 并告知劳动者 。 《办法》就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周期、加班工资的支付、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 根据《办法》规定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 , 在规定医疗期内 , 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 。 此外 ,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 , 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应当向劳动者书面说明情况 , 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 , 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 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 吉林: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