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长假坚守岗位,你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新华社上海2月3日消息 , 春节长假里依然坚守岗位的劳动者 , 加班工资怎么算?采访人员了解到 , 在初一、初二、初三当天加班的 , 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2月4日(除夕)至10日(初六)放假调休 , 共7天 。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

上海市人社部门介绍 , 2月5日(初一)至2月7日(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 。 根据相关法规 , 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 2月4日(除夕)、2月8日(初四)至2月10日(初六)四天里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 如果不给补休 , 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