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平谷这5个村拆公布拆迁补偿:两套房+现金

项目位置:

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位于马坊镇中心区南区 , 四至为:东至密三路 , 南至马坊大街 , 西至金石路 , 北至京平联络线 。

项目范围内的用地现状主要为集体土地 , 并有部分国有用地 。 总占地面积122.40公顷 , 其中储备整理面积100.82公顷 , 同步实施整理面积21.58公顷 。 项目涉及西大街村(密三路西侧)、蒋里庄村、塔寺村、石佛寺村及李蔡街村(红线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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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项目区域位置图

二、拆迁方式

本次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与定向安置房相结合”的方式 。

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

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 , 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26亩(折合173平方米) 。 经合法批准超过控制标准部分 , 按照批示面积控制 。

拆迁■平谷这5个村拆公布拆迁补偿:两套房+现金。1982年(含)以前合法拥有的宅基地 , 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 。

被安置人员的确认

被安置人员的确认由被安置人员确认组按照以下分类界定 。 被安置人员包括:

(一)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 , 并且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二)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正在服兵役、服刑、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 。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

在本市已享受过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或政策性住房的不得作为被安置人员 。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八条 住宅拆迁

(一)本次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与定向安置房相结合”的方式 。

1.对被拆迁人的住宅房屋及附属物依法进行评估 , 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货币补偿 ,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费和补助费 。

2.由安置房建设单位为被拆迁人建设定向安置房 , 对被拆迁人实施定向安置并制定具体方案 , 定向安置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