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家门口的医院,来了上海力量( 四 )


倾斜支持诊疗支付及药械采购 。 区域医疗中心正式运营三年内 , 危重疑难病症的医疗费用单列结算;按规定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共同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
优先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 并积极向国家申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单列规划配置指标 。
【福建:家门口的医院,来了上海力量】对新认定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每家给予补助8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费 。 对新认定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医学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 , 每家给予支持200万元 。 此外 , 对绩效评估运行良好的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 我省将连续3年每年给予30万~50万元运行费用补助 。 (福建日报采访人员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