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闪耀暖暖”抽奖概率遭质疑!多部门联合开展“算法”调查……( 二 )


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陈凤翔:
通过不公平的算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仅仅体现在网络游戏中 , 大数据杀熟、定向精确推荐广告等 , 也和各种算法扯不开关系 。
陈凤翔认为 , 算法本质就是互联网的编程技术 , 有的编程者不懂法律 , 在编程过程中就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 此外 , 技术演算造成消费者的伤害 , 可能是某种算法歧视 。 经营者通过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或者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 , 具有隐蔽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 建议法律界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探讨 ,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消费者组织也可以考虑对算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提起公益诉讼 , 推动社会各界协同共治 。
专家观点
不公平的算法侵害消费者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认为:
算法本来应该是中立的 , 但是算法一旦被商业化之后 , 就成了商家经营目的的工具 , 所以算法必然体现商家的价值观 。 算法的开发和算法的应用必须要道德化、法制化 , 至少可以进行道德评价和法律评价 。 算法本身的开发、算法本身的应用 , 都要坚持透明原则 , 要解决诚信问题 。 对应用算法的企业所实施的行为除了要进行道德评价、法制评价 , 还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
不公平的算法对消费者所造成的侵害 , 首先是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重要权利 , 但在很多算法实践案例中 ,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往往受到损害 , 例如外卖软件 , 算法让老顾客的等待时间可能更长 。 其次是对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害 。 主要体现为在算法作用下 , 扭曲或隐瞒一些信息 , 或者它所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 , 造成欺诈 , 或者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也表示赞同:
算法使得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越来越严重 。 企业通过不公平的算法 , 用很低的成本对消费者采取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 , 本质上扭曲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 。 本来是竞争关系的企业 , 但由于不公平买的算法 , 导致他们客观上合谋 , 共同故意垄断市场 , 侵害消费者权益 。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算法公平
对于不公平算法的危害 , 已经有了共识 , 但对于如何规制算法 , 保护消费者权益 , 一直有两种意见 , 一种是认为应该更多尊重市场的选择 , 利用市场力量使得算法得到有效规制;另一种则认为应该政府职能 , 保护消费者利益 , 规制不公平算法 。
苏号朋:
“应该首先用市场的力量规制算法 , 市场力量包括企业自律、行业协会的作用 , 消费者自己的努力 , 如果在这些手段无法达到有效规制的目的 , 那政府的规制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 ”
苏号朋认为 , 首先要规范企业对消费者数据的获取和使用 , 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 限制企业过度获取和使用消费者数据 。 二是要求算法透明化 。 三是强调可追责 , 对于不公平的算法对消费者的损害 , 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
对于算法的监管 , 一方面要以对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的政策为基础 , 但在某些特别领域可以加强严监管 , 比如严重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电商平台“二选一”问题、大数据杀熟问题 , 就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 , 以个案的方式引导企业在算法领域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平 。 另一方面 , 对于推荐型算法 , 可以考虑允许消费者关闭此类定向推荐功能 , 从基本技术角度实现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相对的平衡 。
北京计算机学会数字经济专委会秘书长王娟表示:
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组织可以对平台企业算法规则进行规范和自律性约束要求 , 还可以进行一些测试 , 便于建立行业标准规范 , 并为立法做准备 。 互联网行业巨头也可以将数据交易公平性展示给社会 , 作为履行企业责任的一部分 。
程啸则认为:
有的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方式来解决 , 比如可以鼓励针对市场有垄断地位企业的算法采取反制措施的算法的研究 , 用算法针对算法 , 促使算法之间产生相互的竞争关系 , 从而重塑市场竞争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