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履行一定的程序,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是达不到变更的效果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风险影响: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应对策略: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 , 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 ,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 ,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 。注意事项:“调职、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常见类型 , 同样应遵守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进行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
法律客观:
法定变更 。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 , 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对相应条款进行变更 。如,《劳动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 。如用人单位属于这种分立或合并的情况,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变更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变更的情形出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的内容仍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 , 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劳动者因具备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 提出变更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变更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原合同到期届满之时也不同意续签的,双方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变更原劳动合同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续签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关知识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 , 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 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这里特别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者是否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提议协商修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所谓协商变更,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 , 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一、劳动合同有多少份
劳动合同有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 , 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二、员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合法吗?
不违法 。用人单位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 , 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 , 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 , 劳动者也可以不同意增加工作量 。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