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用权 。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一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 , 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法律分析:就集体土地上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形式进行讨论,即开发商与受让方签署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开发商将其在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在签约后一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使用权转让价款 , 并取得土地租赁剩余期限内该房屋的使用、收益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吗】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 客厅怎样装修好看
- 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权
- 昂科威使用了什么发动机?
- 农村退伍军人社保政策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起诉状(样本)
- 软件授权使用协议书
- 怎样使用开料软件
- 奶牛超量使用5%预混料有什么害处
- 阳光房屋顶做了隔热处理,太阳暴晒后会释放有毒气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