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观园景点简介

上海大观园景点简介上海大观园位于上海青浦区青商公路701号,坐落于淀山湖西侧,距离上海市区65公里,占地135亩 , 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原称淀山湖风景游览区 , 1991年改称上海大观园,占地也扩大到1500亩,是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单位,经过多次的整修扩建,是一个集观光、旅游、休闲的综合性游乐园 。
上海大观园是根据中国清代名著《红楼梦》的描写设计而成的大型仿古园林 。园林建筑群由上海园林院梁友松主持规划设计 。
【上海大观园景点简介】
总体布局以大观楼为主体,由“省亲别墅”石牌坊、石灯笼、沁芳湖、体仁沐德、曲径通幽、宫门、“太虚幻境”浮雕照壁、木牌坊等形成全园中轴线 。西侧设置怡红院、拢翠庵、梨香院、石舫 。东侧设置潇湘馆、蘅芜院、蓼风轩、稻香村等20多组建筑景点 。
上海大观园曾荣获国家建筑鲁班奖,上海40周年十佳建筑,十佳休闲新景点,新中国50周年上海优秀建筑,上海十大旅游特色园林,上海市七大文明公园,国家建设部全国风景名胜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
2011年10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梅晓阳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 违法所得7万元予以追缴 。
“蟹妈”被控“私分国有资产”
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0年5月期间,被告人梅晓阳利用担任上海市园林设计院经营计划室副主任,负责经办园林设计院发包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上海易亚源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俞昌斌贿赂的价值2万元的美容卡、上海易中建筑景观环境设计有限公司谢震纬贿赂的3万元、上海境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胡曙光贿赂的7万元 , 并将园林设计院有关设计项目交上述三公司分包承接 。梅晓阳希望自首,但是其丈夫杨海鹏认为妻子自首对自己声誉有影响,在博客中写道“我对她说:是逼我死是不?为了她所谓事业,我付出十年,甘为奶爸;现在还要付出名誉——对我而言,此胜于生命 。”最终梅晓阳拒绝自首,没有获得缓刑机会 。
律师称受贿指控纯属扭曲事实
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前两项指控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不予认定 。但认定梅晓阳收受7万元贿赂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梅晓阳的律师严义明和朱桀禹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 。他们指出,收受7万元贿赂的指控,纯属扭曲事实 。
严义明和朱桀禹在辩护词中提到,证人胡曙光之所以给梅晓阳现金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胡曙光是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所副所长,该机构属于园林设计院外协单位 。有许多发包方客户需要维护,胡曙光多次委托梅晓阳代为维护,这中间产生的费用,园林设计院不可能负担亦不能让梅晓阳个人承担 。因此胡曙光将梅晓阳代为垫付的钱款支付给梅晓阳 。其次,梅晓阳作为经营部的工作人员,也给胡曙光所接项目提供过技术支持,包括画图等,因此,这笔费用中亦有梅晓阳个人的业余兼职报酬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胡曙光所分包承接的苏州牡丹亭别墅景观设计项目中 , 梅晓阳还以私人关系帮助胡曙光请到了业内专家周在春 。周在春在该项目中担任第二项目负责人,他为胡曙光提供了包括画图,制作前期概念设计等技术支持,而且胡曙光、梅晓阳和周在春亦在一起出具了该项目的技术路线和服务建议书 。被告人在该项目承接前期已与胡曙光达成一致意见,将涉案的款项用于周在春劳务报酬 。
律师指出,胡曙光确认,希望在正式承接下该项目后通过梅晓阳支付周在春劳务报酬 。2010年7月10日左右 , 当胡曙光提出要再给10万元给被告人时,被告人明确告知已给的7万元还有剩余 , 不需要再给 。所以涉案的7万元中亦包括了周在春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 。但是该项目真正承接下时已是2010年7月,这时梅晓阳已经身陷囹圄,故没来得及与周在春结算费用 。
但法院判决书中陈述,被告虽多次提出要退还7万元或将此用于新项目的前期费用,但一直未付诸行动 , 所以认定受贿事实成立 。
“蟹爸”称关键证人未获出庭
杨海鹏称,对案件判决有关键性作用的证人胡曙光和周在春,最后都没有获得法官许可出庭作证 。
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杨海鹏表示自己“五内俱焚” 。自2010年7月妻子被拘留审查开始,他利用自己多年来做法治调查采访人员的经验,着手调查妻子遭遇案件的幕后故事 , 并在微博上发出“蟹妈蒙冤”的消息 。他认为 , 此案的种种根由是:上海园林设计院长达10年的MBO计划搁浅,与上级公司建工集团子公司“园林集团”的矛盾进一步公开化 。而蟹妈的被抓,在他看来,是园林集团通过构陷她,阻止可能的业务人员大批出走;再通过她的口供,对有“反骨”的设计院长治罪 。
杨海鹏说 , 他肯定会为妻子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