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以在医院药房工作吗?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执业药师可以在医院药房工作,如果是考入编制类的工作 , 那待遇就按照编制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考核绩效 , 如果是合同工 , 那么就按照合同工的规定来绩效 。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 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执业药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 , 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 。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以醒目方式公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
执业药师执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工作牌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 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国家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实训培养 。
执业药师考试的工作经验是用劳动合同来证明吗?全国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身份证明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
执业药师考试的工作经验不是用劳动合同来证明的,一般是由药店、医院等相关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执业药师可以在医院药房工作吗?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 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