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在合同期退役后能重新复出参加比赛吗

不可以 。可以肯定的讲 , 明年张帅是没有球踢的 , 而且由于有国安队的合同约束,国际转会都不可能进行 。
原因如下:
国安队的报告称:“我俱乐部将停止张帅2008年参加中超联赛的比赛资格,2009年我俱乐部也将停止为张帅办理职业注册资格和中超联赛参赛资格 , 直至张帅改正错误 。”
这说明国安队同张帅有一个在明年赛季结束前仍有效的合同,否则国安不会这么表态 。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列入转会名单:
1、与原属俱乐部合同期满或一个月后合同期满的运动员;
2、在青少年队超龄,而原培养单位没有甲、乙级队的运动员;
3、原培养单位同意输送的运动员;
4、所签定合同由一方或双方以正当理由终止的运动员 。
5、由于俱乐部解散、破产或无能力维持正常活动(不含更名)而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
【球员在合同期退役后能重新复出参加比赛吗】
6、30个月未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或从来不隶属任何俱乐部的运动员 。
很显然,张帅只能根据1、6来申请转会,也就是等合同期满或者自7月份向后推30个月,即2010年11月底(两者以先达到的为准)以后才可以成为自由球员向中国足协提出注册然后再转会,当然这时候他是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俱乐部的 。
但即使这样,也存在一个条件,即不能属于该《规定》中“不能列入转会名单”中任何一项:
1、经中国足球协会核准 , 原俱乐部除名后未恢复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2、在中国足球协会处罚期内的运动员;
3、在原培养俱乐部(含体工队转为俱乐部)成年队未满26岁,而俱乐部不同意转会的运动员;
4、在甲级联赛中当年降级,而俱乐部不同意转会的运动员;
5、未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
张帅的情况,3、4不会有问题,不过如果国安向足协申诉处罚张帅,将其除名,或者张帅没有及时重新注册成中国足协的注册运动员,则仍然无法去找一个新的俱乐部踢球 。
而该规定的第十三条中对于退役后重新复出有这样的规定:
第十三条 重新获得业余身份
……
三、职业运动员在另一俱乐部重获业余身份后,原俱乐部不得向现俱乐部要求补偿 。下列情况除外:
1、 运动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职业身份的,其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可要求中国足协进行调查,做出是否获得补偿的决定;
……
3、 若有关俱乐部对重获业余身份的运动员代表新俱乐部比赛有疑问,可请求中国足协进行调查、核实 。
这样看来,国安不仅可以禁止张帅参赛到明年赛季结束,而且利用这个第三款的规定基本上可以把张帅的复出时间直接推后到2012年赛季结束,也就是2013年张帅才可以再度申请代表某支职业球队踢球,这4年疏于训练比赛,他的状态谁还敢要?
最后,虽然国安至今没有任何公开的表态说张帅是收黑钱出卖球队,但是舆论已经普遍接受了这个猜测,而在现在的中国足坛,“内鬼”抓还抓不过来呢,谁还愿意惹这身骚?
因此,基本上可以断定的是 , 张帅只能永远退出职业足坛,而不会有任何机会重新来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