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10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对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 , 经与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
二、 鉴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阅卷方式,“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光盘随本通知一并下发 。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 , 并抓紧做好各级别、各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2014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