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能否在已出让土地上划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1.什么是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集体土地被占用,临时用地未批先占是否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2.临时用地用哪些特点?
根据现行规定,临时用地四个特点:一是使用情形特定,系因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使用,除此外其他情形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二是使用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两年;三是不改变所有权属,获得临时用地使用权主要基于合同约定,原属国有的仍属于国有,原属集体的仍属集体 。不需要办理征收手续,涉及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转用手续;四是使用要求有限制 , 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涉及农用地的使用期满后需复垦 。
3.临时用地有哪些种类?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实践,临时用地包括两类:
一是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 , 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搅拌站、钢筋加工厂、施工及运输便道、地下管线施工、地上线路架设等使用的土地 。
二是地质勘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 , 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勘探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等 。
另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 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此处规定的临时用地应指因抢险救灾临时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的用途而使用的土地 。
4.如何申请临时用地?
符合临时用地申请条件的,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需要复垦的,还要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时,应提交项目建设、地质勘查有关批准文件和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已审查通过的意见等资料,申请临时使用土地 。
5.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和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合同是约定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因此 , 临时用地有一些要求:例如,临时用地的用途、使用期限、使用后的恢复措施、土地补偿都必须通过合同双方约定 , 符合法律规定 , 并严格执行 。关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者双方通过临时用地合同约定 。如果使用的是国有土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 。如果使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所有者与临时用地使用者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收取临时用地补偿费 。
6.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因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主要是经济补偿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复等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不必报人民政府批准 。
需要注意的是 , 临时用地是指临时使用空闲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如果使用的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则应当采用租赁等办法,与地上建构筑物一起使用 。
【临时用地能否在已出让土地上划定】
另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属于先行临时使用土地 , 并未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灾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