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转所必须先变更为聘用律师吗?

必须先变更为聘用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律师跨地区变更执业机构的 , 首先向拟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所在地司法厅提交执业档案调档申请,执业档案调档完成后即可提交转所材料办理转所手续 。
律师跨市转所指执业律师由本市转出到本省其他行政区域执业的情形或执业律师由本省其他行政区域转入本市执业的情形 。合伙人申请跨市转所的,应先办理退伙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派驻律师申请跨市转所的 , 应先办理撤回派驻登记手续 。
申请条件:
(一)律师在广东省内申请从所属律师事务所转到另一个地级以上市辖区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的 。
(二)跨地级以上市设立新律师事务所或加入转入所合伙人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市内转所:
(一)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 。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止整顿处罚期限未满,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 。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 。
(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 。
(五)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
律师跨地区转所需材料:
(一)本市转出省内其他市执业的情形:
1、《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原件3份(转出律师事务所及转入律师事务所均需加具意见并盖章) 。
【合伙人转所必须先变更为聘用律师吗?】
2、律师执业证原件 。
(二)省内其他市转入本市执业的情形:
1、《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转出律师事务所及转入律师事务所均需加具意见并盖章) 。
2、与接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以上,原件2份(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
3、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份,具体包括:转出所和转入所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2份,社保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社保增员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退休人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但应当提交退休证复印件或军官转业证书复印件2份 。)
4、变更前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该地的执业表现以及是否存在未结投诉案件的证明 。
5、申请人近期大1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所名) 。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均使用用电脑填写、A4纸张打印 , 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应由律师事务所加盖的“与原件相符章”、有审核人签名 , 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审核表》(一式三份)、
2、《律师执业证申请呈报表》;
3、《律师执业品行审定表》;
4、《律师登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籍证明复印件;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9、实习合格材料(《实习证》复印件,实习总结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人事关系证明(①辞职人员的辞职文件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②无业人员的《失业证》;③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近期《健康体检表》)
11、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吸收为合伙人决定;
12、人事档案保管证明,由住所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
13、品行鉴定意见 。包括个人简历、表现及奖惩情况,由住所地辖区司法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人事档案材料后出具 。从政法机关辞职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以及是否正常辞职的证明;
14、社会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缴纳证明;
15、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专职从事律师职业保证书;
16、其他材料:兼职人员应提交由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以及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交留学归国人员居住证或归国工作身份证明;应届毕业应聘到律师事务所的大学生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17、小一祭兜渍?敖?诓噬?嗥?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