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什么措施

1、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 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
(1)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主要是**,少数地区也种植大麻 。
(2)种植数量较大,按照本条规定,种植**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即为数量较大,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按照一定比例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大麻二百五十株相当于鸦片五百株,大麻一千五百株相当于鸦片三千株,大麻数量较大按二百五十株以上不满一千五百株为标准 。
(3)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或强制铲除后 , 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原则上都应以犯罪论处 。如再次种植的数量很小 , 也可以不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以前已作过行政处理的毒品原植物的株数不再累计计算 。
(4)抗拒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采取暴力、暴力相威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毒品的行为,如果采用轻微的抗拒行为,软磨硬泡、言语谩骂等方式不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的,应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 , 而不应以本罪论处 。
(5)采用暴力抗拒铲除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务的行为,采用暴力、胁迫等其他抗拒方法抗拒铲除,既触犯妨害公务罪,又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从一重罪而断,应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 。如果使用暴力杀人、重伤的应数罪并罚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另外规定: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 , 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
百度百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种植**五百株的应立案追诉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
第七条
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四)非法种植**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六)抗拒铲除的 。
【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什么措施】
本条所规定的“种植” , 是指播种、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种子等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株数一般应以实际查获的数量为准 。因种植面积较大,难以逐株清点数目的,可以抽样测算每平方米平均株数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出种植总株数 。非法种植**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 , 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