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条件和时效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 。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 。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或主动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被消灭 。
【撤销合同的条件和时效】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要满足以下: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就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这一请求或主张就直接依职权来撤销了合同,实在是有越权之嫌 。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 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引起合同撤销的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发生 , 既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当事人的约定 。
(2)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 。
(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 , 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
(4)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合同法》中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解除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及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合同被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可撤销合同有哪五种情形?一、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 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对上述三个方面,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将以欺诈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理由: (1)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 , 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 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 , 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 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苑铰男泻贤?亲约核?诖??nbsp;, 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 , 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3)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有利于鼓励交易,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 , 也可以维护 合同的效力 .有一部分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就会增加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二、如何解决 合同订立 中的欺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欺诈: 1、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使你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 。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 。2、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仅做撤销通知,不生撤销效力 。3、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不适用该规定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适用该规定 。5、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失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经济关系,我们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谨防欺诈 , 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为了避免出现 合同无效 或者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影响到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避免出现上述情形 。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包括:
1、受欺诈签订合同;
2、受胁迫签订合同;
3、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
4、显失公平的情形;?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存在以上情形的,享有撤销权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此外,享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 。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