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 , 有三种补救办法: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 , 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
怎么计算购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 。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
1、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 。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 。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 , 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 。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 , 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2、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 。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 , 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 。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 。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 。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3、还款期限要适当 。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 。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 。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 。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 ,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主观:
一、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 。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 、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
2 、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
3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 , 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 一般不会很多 。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 。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 。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 , 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 。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 ,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二、房产贷款合同的效率是怎么样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必须到房地产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房地产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 , 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生效 。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
三、房产所有权的年限
1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 , 房产所有权本身是不存在法定期限的,其有期限是因为房屋所占的土地有相应的期限即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
2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1 )居住用地七十年;
( 2 )工业用地五十年;
(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 5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3 、综合前述几项内容 , 房产所有权的期限最高为 70 年,但是因为建成房产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通常有所出入,所以一般是小于 70 年的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当房屋贷款合同丢了之后最好及时进行补办 。
法律客观: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 , 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处理?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 , 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 , 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 , 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 , 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 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 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专家提醒 ,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 。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 。否则一旦发现丢失 , 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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