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摘要: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那么,常见的合同纠纷有哪些呢?怎么处理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劳动合同纠纷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 , 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 , 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
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 。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 按照有关的法律 , 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解决方法 。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一般采用这样几种方法:
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法;
由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相互协商解决的方法;
在一定的组织机构参与下主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2、调解
调解,是指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管部门、第三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 。由哪个部门主持调解合同纠纷,即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主持调解的部门,也可由单方提请有关部门主持调解 。
3、仲裁
仲裁,包括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 。国内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机关对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进行的裁决;涉外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法 。
在法律上,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都有关于仲裁的原则规定 。在实践中,国内旅游公司纠纷的仲裁,都由我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涉外旅游合同纠纷的仲裁 , 由于要依据当事人的协商来选择仲裁机构 , 仲裁机构的所在国就可能出现在我国、对方国家或者第三国 。
4、诉讼
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活动 。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 , 是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最终方法 。
买卖合同纠纷
1、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 , 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解决纠纷 , 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分期偿还 。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 , 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 。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 。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
实物抵债 。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 。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 , 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另外 , 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
2、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 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 , 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仲裁期限 。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 , 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
仲裁机关及管辖 。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 。案件管辖原则是 , 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
仲裁效力 。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
3、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 , 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
担保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
协商解决争议是指发生担保合同争议后 , 合同各方当事人直接进行磋商,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解决担保合同争议的方式 。至于如何进行协商,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实践中一般由两种做法:
合同当事人直接进行协商 。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直接面对面谈,也可以以电话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进行协商 。协商后应以书面的形式作成书面记录或者书面协议 , 便于协商后顺利执行,避免再产生纠纷 。
各方派代表进行协商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各方的代表是其委托的律师或者其他人 。各方所派代表应主要是懂得法律知识、了解合同内容的有关人员,以便于解决问题 。
协商解决争议的要求
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是解决担保合同争议的一种具体方式 。协商解决争议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不能随心所欲 。这些规则包括:
自愿原则 。所谓自愿是指进行协商解决是出于担保合同争议各方的自愿 。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另一方 。
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是指担保合同争议各方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法律、法规是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守的行为规范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前提 。
否则,其行为是无效的甚至会导致执法机关追究募法律责任的后果 。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担保合同争议各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来解决担保合同争议 。不论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都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对待对方,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
2、调解
调解解决争议是指担保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以后 , 由第三方对争议各方以理以法进行劝解并在争议各方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 。广义上的调解解决争议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进行调解 。
二是仲裁机构依照仲裁程序进行调解 。
三是由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调解 。
但是法院和仲裁机构进行的调解与第三入调解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法院调解和仲裁调解是其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的一部分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依法作出裁决,而第三人的调解无法作裁决 。再者,法院调解和仲裁机构调解的主持人员由案件承办人来进行,而第三人调解的主持人由担保合同争议各方共同选定 。
对于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结合实际情况以讲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 , 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协商能够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有利于节省仲裁、诉讼时间和费用 , 也有利于各方以后的合作与往来 。
2、调解 。调解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 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通常是以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 , 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需注意的是,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人既不能代替当事人达成协议,也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 。
3、仲裁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明确约定的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项进行居中裁断 , 当事人可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
是否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完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一方要求仲裁 , 而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不能进行仲裁 。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般仅限于在经济、贸易、海事、运输和劳动中产生的纠纷 。如果是因人身关系和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会依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藉此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般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
和解要遵守一下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 , 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
2、合法原则 ,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规定 。
综上所述,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 , 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 , 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 ,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 , 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