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
2、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
3、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 , 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4、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
5、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条例对农村耕种用地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可以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的相关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 ,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 , 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申请养殖用地总的原则是: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