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说成林地怎么解决

一、宅基地被说成林地怎么解决
1、宅基地被说成林地解决方法如下:
(1)建议当事人首先咨询户口所在发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明确;
(2)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土地是属于当事人的宅基地的,就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 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 不予批准 。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二、宅基地如何申请
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 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审核后,报县审批;
2、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驻乡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3、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4、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5、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 , 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什么是宅基地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显示 ,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 , 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
申请条件
1、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被说成林地怎么解决】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 , 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
2、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2)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3)农村村民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
权利与义务
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
(1)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 。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 。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 。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 , 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
(2)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 。虽然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
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 , 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 。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